接續上一篇文章,這裡繼續討論風傳媒刊登標題為《小廟容不了大和尚─台北的寶塚》的文章對於寶塚及劇場的觀念。
【沒有寶塚大劇場規格的寶塚公演就是二等演出?】
文中倒數第二段提到「……而又基於經濟效益(或認為原型的寶塚在海外可以將就),並未把整套演出型態搬來重組,或另建臨時劇場,以至台北演出規模有如在日本國內其他大城市的巡演」的論述,暫不討論花組《菲爾遜與瑪麗安托瓦內特篇》日本是在中日劇場和梅田藝術劇場公演的認知,以及是否將就,先來假設公演場地就是寶塚大劇場或東京寶塚劇場,才能符合最後一段提到的「表演藝術的高標準」。
2015年 花組台灣公演《凡爾賽玫瑰─菲爾遜與瑪麗安托瓦內特篇》
圖為花組首席明星明日海りお出演的菲爾遜
.圖片來源:寶塚歌劇團 台灣公演官方Facebook專頁,圖片引用不具營利商業目的(https://goo.gl/JgPAQi)